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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颐医疗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外卖小吃点经营服务项目的公开遴选更正公告(已标注)

因经营需要,对我司外卖小吃点经营服务项目遴选合作方,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参加。现将此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华颐医疗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外卖小吃点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外卖小吃点经营场地,每日 07:00-22:00时间段作为经营小吃点使用。

(3)项目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华侨医院院内。

二、项目要求

(1)外卖小吃点经营场地为临时性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内所经营商品品种不与华侨医院院内的食堂、超市等其他经营项目冲突。

(2)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所供的食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保证食品安全。

(3)服务期限:1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无需赔偿。

(4)自行承担经营所需水电费,负责资金投入,包括场地拆迁费、出资翻新、装修经营场地(含已产生部分费用),提供经营场地所需设备、物料,承担所需人力成本。

(5)经验要求:在经营范围内响应本项目,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6)自行对经营场地及相关环境进行相关考察,同意按现状交付,自行研判、承担商业风险。

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及借用他人资质的合作方参与。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疑问,以采购会议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10:00止。(除节假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递交报名资料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档案袋密封好,封面注明“小吃点报名文件”等字样,并在档案袋密封处加盖公章。

(3)递交资料时间和地点:根据公司具体工作安排,不另行通知。

(4)递交资料内容及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经营商品品种和价格表

6.公司主要简介(含业绩)

7.服务内容和基本责任承诺、服务承诺。

8.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1)。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1)评审遴选时间:评审时间根据我司具体工作安排,不另行通知。

(2)评审遴选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物业中心2楼会议室。

(3)评审人员:广州华颐医疗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遴选办法:结合所有报名的合作方所报送的资料评审选出合作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广州华颐医疗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华颐医疗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 2 日

附件1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广州华颐医疗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外卖小吃点经营服务项目

 

 

 

 

报价

(元)

小写:      元/月(人民币,含税);        元/月(人民币,不含税);

大写:       元/月(人民币)        元/月(人民币,不含税);

 

其他说明

 

注:

(1)本报价为人民币报价,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2)报价总价为场地管理费,水电费据实结算。供应商自行负责本项目的资金投入,包括出资翻新、装修经营场地,提供经营场地所需设备、物料,承担所需人力成本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3)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4)所附的详细报价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发生列支。供应商也可根据情况改变表格形式。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期: